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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年專利侵權訴訟逾80起!高額藥費幾乎全給原廠藥...專利連結制度上路6年 為何卡住國產學名藥?



資料來源:工商時報→ 產業 →生技醫療 https://www.ctee.com.tw/news/20250727700008-430504
 

5年專利侵權訴訟逾80起!
高額藥費幾乎全給原廠藥...專利連結制度上路6年 為何卡住國產學名藥?

在健保財務負擔愈來愈重的狀態下,學名藥仍無法成為市場主流,高額藥費幾乎全給了原廠藥。

在這當中,從2019年開始施行的專利連結制度,正默默侵蝕台灣學名藥廠的競爭力。

因為一顆與印度藥廠合作的肝癌學名藥「索福耐」,台灣學名藥廠健喬信元醫藥生技(以下稱健喬),與德國製藥巨頭拜耳(Bayer)纏訟4年。
 

2020年,拜耳以索福耐侵害自家藥品、第一線肝癌標靶藥「蕾莎瓦」關鍵原料「甲苯磺酸鹽」的特定結構專利,對健喬提告,雙方官司一路從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,打到最高法院。

儘管智財法院在2021年11月一審判決健喬勝訴,索福耐並獲食藥署核發藥證與健保核定藥價,得以正式銷售;但這場訴訟一直到2024年最高法院裁定駁回拜耳提出的上訴,才真正落幕。

「我們要跟官方主張,原廠藥的專利有問題,應該要被撤銷。」負責健喬訴訟的維新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所長黃瑞賢解釋,蕾莎瓦早在2012年就被納入健保,專利效期至2020年;但拜耳在蕾莎瓦前一個專利到期前,又進一步申請了兩件專利,「希望能實質延長專利權期間。」
 

5年專利侵權訴訟逾80起

最終,法院認定拜耳申請的專利「不具進步性」、應被撤銷,判決健喬無侵害拜耳專利。黃瑞賢透露,這起訴訟案只是起頭、並非特例,自2020年以來,他主持的律所,陸續處理過好幾件原廠起訴學名藥廠的侵權訴訟案,「但很少有學名藥廠有勇氣主張沒有侵權。」多數台灣學名藥廠還是選擇等待原廠藥專利徹底到期後,才尋求上市機會。

不具進步性:指專利發明雖與先前技術有差異,但具有通常知識者,能夠以先前技術做出該專利成果時,該專利被視為不具進步性。

 

根據司法判決查詢系統,過去五年間,包括拜耳、百靈佳殷格翰(Boehringer Ingelheim)、阿斯特捷利康(AZ)在內的大型國際藥廠,確實頻繁地對台灣學名藥廠提起侵害專利權訴訟,累積案件超過八十起。

這類訴訟案如雨後春筍般湧現的源頭,是2019年8月正式施行的「西藥專利連結制度」(以下稱專利連結)。該制度的設計,是由衛福部食藥署管理專利登錄平台,讓藥廠可以將新藥相關專利置於平台上,方便學名藥廠申請藥品許可時,檢視對照新藥持有的專利,以降低專利侵權風險。

 

專利連結制度上路後,學名藥在申請藥品許可證的查驗登記階段,必須從四種情況當中擇一做出聲明。

其中,P1到P3分別對應「無專利資訊」、「新藥專利權已消滅」、「學名藥同意在專利權消滅後再核發許可」,一般不會產生爭議;P4則是指對照新藥專利尚未到期,但申請藥證的學名藥廠主張未侵害新藥專利權、或專利權根本應被撤銷的「挑戰」行為。

「資訊公開,大家就不用猜後面有什麼專利。」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張哲倫解釋,專利連結制度實施前,即使是國際藥廠台灣分公司高層,也未必清楚母公司到底有什麼專利,如今專利檢索變得容易,有利學名藥廠在專利到期前先行準備,不必承擔侵權風險。

專利訴訟成為學名藥上市的必經之路。圖/今周刊提供 專利訴訟成為學名藥上市的必經之路。圖/今周刊提供

 

為學名藥開路 卻通往法院

然而,這項立意良善的制度,在部分學名藥廠的眼中,卻宛如一條通往法院的單行道。

「有人濫用制度、阻擋國內學名藥產業發展,這是不道德的。」一家資本額數十億元的生技公司董事長忿忿不平地說著:「原廠透過不斷訴訟、一路打到二、三審,拖延學名藥上市的時程。」

製藥界人士分析,包括美時、東洋、生達、瑩碩等知名台灣學名藥廠在內,每一顆在專利連結平台上選擇P4聲明、「挑戰」原廠的學名藥,幾乎都已做好走上司法程序的準備。

 

因為根據現行制度,走P4途徑的學名藥證申請者,只要遞交「藥品專利狀態之聲明表」,接著收到食藥署核發的資料齊備函後,就得在20天內,將敘明藥品未侵權或新藥專利應撤銷的理由,通知專利權人(國際藥廠);只要專利權人認為有侵權疑義,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,並通知食藥署。食藥署得知侵權訴訟發生後,就會暫停核發藥證12個月。

這一年的「緩衝期間」,食藥署的審查程序不會中斷,審查完成後,藥廠也能申請健保核價,學名藥廠若未在12個月內被法院裁定侵權,就能在暫停核發期滿後取得藥證;但即使獲得藥證、藥價,由於訴訟仍在進行中,多數不願踩雷的醫療機構,不會貿然採購。

「這給了原廠充分的動機提起侵權訴訟,反正不論官司結果,再不濟也能拖延你12個月。」一位製藥業高層分析。

 

如今,無論學名藥為了不侵犯專利做了再充分的準備,還是得把一整年的訴訟時間納入開發時程。

儘管「名義上」在暫停核發藥證期間,食藥署審查不會中斷;但實務上,瑩碩生技法務智財長陳淑君指出,就算學名藥廠拿到審查完成通知函,「健保署仍要求得看到『真正的藥證』,才能給藥價。」也就是得滿12個月後才能申請核價。

「健保價現在是兩個月審一次,沒跟上就要等下一梯次。」陳淑君分享瑩碩經驗指出,曾有一項藥品走完侵權訴訟,於12個月後即時取得藥證,「但真正拿到健保核價,又多了四個月,這段期間原廠也可能降價競爭,等於我取價變慢、藥價還不如預期。」

陳淑君直言,「專利連結制度衍生的訴訟關卡,大幅提高學名藥開發成本,導致只有特定幾家大廠敢挑戰P4,多數廠商則選擇在沒有專利問題的藥品上廝殺。」